环境激素又称为环境荷尔蒙,是环境内分泌干扰物,也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释放到周围环境中,对人体和动物体内的正常激素功能施加影响,进而影响内分泌系统的化学物质.其影响可能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生物的生殖功能、免疫系统和神经系统等.由于环境激素是由外部环境进入机体,并产生类似内激素的作用,干扰机体内分泌系统,影响生物的生存和繁衍,又称“外因性的分泌干扰物质(EDCs)”.

近年来,世界各国都对环境激素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.目前,怀疑对人类健康有直接影响的化学物质有200多种,70种被列入环境激素黑名单.除了重金属镉(Cd)、铅(Pb)、汞(Hg)外,其余都是有机化合物,按化学结构分为多氯联苯类、邻苯二甲酸酯类、氯代烃类、芳香族碳化氢类、烷基酚类、双酚类、联苯酚类、氯酚类、硝基苯类、呋喃类、有机烯类等。

2001年5月23日,包括中国在内的127个国家和地区的环境部长和高级官员在斯德哥尔摩签署了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》,决定在世界各地禁止或限制使用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.该公约涉及禁止使用和生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农药、工业化学品和副产物三大类,均属于环境激素的范畴,分别是艾氏剂、氯丹、狄氏剂、异狄氏剂、七氯、灭蚁灵、毒杀芬、滴滴涕、六氯苯、多氯联苯、多氯二苯并二英(PCDD)和多氯二苯并呋喃(PCDF).

禁用的12种持久有机污染物中有8种属于有机氯杀虫剂,即滴滴涕、艾氏剂、氯丹、狄氏剂、异狄氏剂、七氯、灭蚊灵和毒杀芬.2004年11月11日,该公约已正式对中国生效.